關于印發《進一步推進“學習強國”考評辦法》的通知
松委辦〔2019〕5號
關于印發《進一步推進“學習強國”考評辦法》的通知
各黨組織,鎮直各單位:
為了更加有效地推進“學習強國”學習平臺在全鎮的推廣運用,進一步提升參與度和學習積分,營造更加熱烈“大學習”氛圍。經研究,決定印發《進一步推進“學習強國”考評辦法》,請遵照執行。
附:進一步推進“學習強國”考評辦法
中共小松鎮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9月16日
進一步推進“學習強國”考評辦法
一、基礎積分
機關單位黨支部人員、鎮干部職工(含鎮聘人員)、村(場)主干每人35分/日,其他村兩委干部每人30分/日,村(場)黨組織人員每人25分/日。
二、考評辦法
納入黨建工作責任制,精神文明創建,干部績效管理,村兩委干部年終考評和評先評優等考評體系進行綜合考評,每周分系列考評一次(微信通報),每月通報一次(紙質張貼通報),年終進行總評。
三、考評細則
(一)機關單位和機關單位支部(不含退休支部)
1、機關站辦所和機關單位支部所屬人員,一周內每人日均
積分低于基礎積分(35分)的,對機關站辦所和機關單位支部負責人進行通報批評。連續三次被通報批評的對機關站辦所和機關支部負責人由分管領導約談,屢教不改的由鎮效能辦、鎮紀委約談。
2、機關站辦所或機關單位支部人員在全年累計積分中位于
全鎮前三名且每人日均積分高于基礎積分(35分)的,對機關站辦所、機關單位支部進行通報表揚,并對負責人在評先評優、績效考評、職稱聘評和后備干部培養上給予優先考慮,后三名且日均積分低于基礎積分(35分)的進行反向處理。
(二)村(場)黨組織
1、一周內所屬人員日均積分低于基礎積分(25分)的,對
村(場)黨組織進行通報批評。連續三次被通報批評的,對村(場)黨組織負責人由掛點領導進行約談,屢教不改的由鎮效能辦、鎮紀委進行約談。
2、村(場)黨組織人員在全年累計積分中位于全鎮前三名
且日均積分高于基礎積分(25分)的,對村(場)黨組織給予通報表揚,并對(場)黨組織負責人在評先評優,績效考評、后備干部培養上予以優先考慮,后三名且日均積分低于基礎積分(25分)的進行反向處理。
(三)機關干部職工(含鎮聘人員)
1、每周平均日積分低于基礎積分(35分)的,給予通報
批評。連續三周被通報批評的由分管領導約談,屢教不改的,
由鎮效能辦、鎮紀委約談。
2、年度日均積分高于基礎積分(35分)且在年度總積分
中位于全鎮前10名的給予通報表揚,并在評先評優、職稱評聘晉級、后備干部培養上優先考慮,績效工資考評和鎮聘人員工資提檔上予以上浮。處于后10名且日均積分低于基礎積分(35分)的進行反向處理。
(四)村(場)主干
1、一周內,日均積分低于基礎積分(35分)的予以通報批
評。連續三次被通報批評的由掛點領導約談,屢教不改的由鎮效能辦、鎮紀委約談。
2、年度日均積分高于基礎積分(35分)且在年度總積分位
于全鎮前三名的給予通報表揚,并在個人評先評優、后備干部培養、村主干考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人員時予以正面考慮,績效工資予以上浮。位于全鎮后三名且日均積分低于基礎積分(35分)的進行反向處理。
(五)其他兩委干部
1、一周內日均積分低于基礎積分(30分)的予以通報批評。
連續三次被通報批評的由村主干約談,屢教不改的由掛點領導、鎮效能辦約談。
2、在兩委干部行列(除村主干),年度日均積分高于基礎積
分(30分)且年度總積分位于全鎮前10名的給予通報表揚,并在個人評先評優、后備干部培養、兩委工資界定上予以正面考慮。位于全鎮后10名且日均積分低于基礎積分(30分)的予以反向處理。
(六)相關人員
1、入黨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基礎積分30分/日,連續三
周未達到,取消入黨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資格。
2、黨組織中的大中專畢業生、高中生學員:基礎積分30分
/日,連續三周未達到,不列入后備干部培養、非黨的不列入入黨積極分子培養,黨組織關系在本單位、村(場)但人在外地工作的,黨組織負責人要積極對接聯系,要求納入進行學習,且每人每天要達到基礎積分(30分)以上,否則建議轉走組織關系。
本考評辦法從2019年9月23日起開始執行。